永宁县西部水资源(南段)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西部水资源(南段)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地点:永宁县李俊镇、望洪镇。
2.2招标范围:建设35米长高等级公路涵18座,30米跨度槽16座,11米长板涵16座,6米跨拱桥3座,30米长管涵7座,附渠砌护9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120座,开挖沟道10.95公里,整修道路20公里,沟道干砌石护坡3公里,沟道草土柳桩护坡7.95公里。
2.3本招标共分为6个标段:施工监理1个标段;土建施工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必须取得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宁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永宁县杨和中街永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等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报名联系人:李小梅:0951—8359777。
4.2外地企业须先办理进宁施工备案手续方可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地 址: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2幢25层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季兵喜 联 系 人:张建基 张楠
电 话:0951-8012406 电 话:0951-5050600
传 真: 传 真:0951-68902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5月25日 |